国网黑龙江电力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2020-09-24 09:29:38
重塑营商新环境是落实今年全国“两会”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迫切需要。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塑营商新环境工作部署,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做好供电服务,全力重塑电力营商新环境。

重塑营商新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7月25日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措施以来,持续深入开展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地市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和交叉互查;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检查大队,及时查处、通报各种违规行为。开展营商环境明察暗访9轮次,检查各级营业厅260个,现场模拟故障报修61次,现场模拟线上报装18次,现场查阅档案263户,回访客户203户,发布检查通报9期,通报问题926条,追究相关责任人682人次,经济处罚676人次,合计人民币32.49万元;成立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纠查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举报监督。强化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责任意识,对内完成3轮15个地市供电公司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通过多头并举,共同发力,办电时间长、接电成本高、供电服务行为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电力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办电服务效率持续提升。积极推行报装接电跨专业联合审查、一次性告知,大力推广“最多跑一次”“现场一次办”等办电服务新模式,着力压缩办电环节和办电时间,将高、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分别压至4个和3个,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至80天和30天内。

客户办电成本不断降低。通过明晰客户配套工程与公司产权及投资分界点和全面取消计量装置校验费、带电接火费等有效措施,每年节约客户接电成本5亿元以上。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5分、降幅达10.2%,年减轻用户电费负担13.6亿元。完成直接交易电量116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6亿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省政府要求、与公司改革发展需要和广大客户的期盼相比,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新举措

目前,公司上下紧扣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着力解决供电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切实在“办电不求人”方面作表率、走在前,努力塑造高效透明、公平正义、开放有序、诚信守约的电力营商新环境。

深化客户获得电力省力、省时、省钱的“三省”服务。一是建立“三个一”(一口对外、一网受理、一站服务)办电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限时办、我帮办”改革,按规定向用电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供电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引导客户优先采用典型设计和标准设备,提高设备通用性、互换性,帮助客户压减工程造价、降低后续运维成本。三是进一步明确10千伏受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编制电力工程造价参考手册。严禁“四指定”(对客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指定采购单位、指定施工安装单位、指定监理单位),重塑开放有序的客户受电工程市场环境。

在哈尔滨市城区落实小微企业获得电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一是自2019年7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市地区小微企业报装用电申请容量在80千瓦及以下的,可以通过营业厅、“掌上电力”手机APP、95598互动网站等渠道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按照电力公司公示的《客户办电指南》提交申请资料,办电实行零上门服务。二是电力公司免费为小微企业代为办理涉及市政的外线掘路、路径等审批和内部流转的督办服务。三是低压接入小微企业由电力公司投资到客户红线。即自客户确定表箱安装位置后,自表箱至公共电网,并由此引起的配电网新(改)建工程,均由电力公司出资建设。实行“三零”服务后办理环节压缩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时间平均不超过15天。预计2019年减少客户投资0.58亿元左右。

助力哈尔滨新区建设电力营商环境示范区。主动融入哈尔滨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哈尔滨新区先行先试,建设电力营商环境示范区,为提升全省“获得电力”水平积累经验、打造标杆。一是打通哈尔滨新区政府“一网通办”和“网上国网”信息对接渠道,在线获取客户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对标“办事流程全国最优、办事要件全国最少”目标,为小微企业自5月1日起在哈尔滨新区率先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为企业客户提供路径规划、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代办服务。三是促请哈尔滨新区政府出台优化电力工程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政策,加快电力外线工程审批速度,解决规划路由、证照办理、掘路施工等制约供电项目建设难题,助力哈尔滨新区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加强用电项目跟踪服务,助力龙江经济发展。一是借助主流媒体与用电企业互动沟通,宣传、解读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法规和政策。二是围绕全省“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用电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跟踪服务责任制,对重要企业用电项目指定专人提供全程代办、无偿帮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报装、要素保障和生产用电中的问题。三是着力解决全省年产291万吨玉米燃料乙醇、大庆年产550万吨重油催化热裂解项目、亚雪公路用电项目、中俄天然气黑河首站及全省百大项目的用电问题,并由省电力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负责跟踪服务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继续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促进我省一般工商业企业又快又好发展。一是落实今年全国“两会”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在去年减轻用户电费负担13.6亿元的基础上,预计再减轻用户电费负担13亿元左右。二是完成直接交易电量150亿千瓦时,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75亿元。三是走进企业主动宣讲电价政策,指导客户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经济安排峰谷时段用电、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设备,科学用电,降低用电费用,帮助客户降本增效。

强化监督巡察。一是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开展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坚持强高压、长震慑、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以权谋私、破坏电力营商环境问题。二是坚持刀刃向内,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严厉惩治服务不优、效率低下、纪律涣散、作风松弛、以权谋私、弄权勒卡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形成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合力,确保制度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严格考核问责。一是出台了《供电服务行为奖惩规定》,建立健全供电服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奖惩制度,强化员工规矩意识,加强对服务软指标的硬约束,“谁砸电力营商环境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二是树立“人人皆为营商环境、事事关系企业形象”的主人翁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作风整顿,全面落实“四零”服务承诺,做到“办电不求人”,积极营造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电力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供电服务,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