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台蒙西地区电采暖电价试行政策

2019-09-20 14:01:39

  近日,为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560号),出台了蒙西地区电采暖电价试行政策。试行期为1年。对分表计量的电采暖用户实行单独电价政策。电采暖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时段10个小时(8:00—18:00),谷时段14个小时(18:00—次日8:00)。峰时加价0.03元/千瓦时,谷时降价0.13元/千瓦时。各类用户加价(降价)基础电价为:

  一、分散式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农村牧区以村(嘎查)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等方式改造使用电采暖或地源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的用户,基础电价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确定。

  二、蓄热式电锅炉、地源热泵等集中式电采暖用户,基础电按照现行实际对应用电分类(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农业生产)及电价水平确定。

  三、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 、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电力交易。峰时输配电执行相应用电类别电价,谷时输配电价按照峰时输配电价的50%执行。